形考任务一(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96
一、单选题(10道,共40分)
1.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国家征税凭借的是( )
A.所有权
B.政治权力
C.行政权力
D.财产权利
2.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是指( )
A.征税主体
B.纳税主体
C.税务机关
D.征纳双方
3.税收筹划是在纳税人( )对相关事项的安排和规划
A.纳税义务发生之前
B.纳税义务发生之后
C.生产经营行为发生后
D.生产经营行为发生过程中
4.( )是税收筹划的前提和基础
A.安全性
B.合法性
C.动态性
D.系统性
5.税收三性是指( )
A.广泛性、强制性、固定性
B.政策性、强制性、无偿性
C.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
D.无偿性、自觉性、灵活性
6.我国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 )是企业所得税的独立纳税人,经营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利润
A.母公司
B.子公司
C.总公司
D.分公司
7.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是()
A.合伙企业
B.普通合伙企业
C.有限合伙企业
D.股份有限合伙企业
8.下列关于纳税人身份的纳税筹划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许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低税区,或者在低税区设立销售公司,然后以该销售公司的名义从事营销活动。这种方法对所有的商品转让都适合,在跨国经营公司中尤其如此
B.利用销售货物降低税收负担率仅限于那些税高利大的工业产品或者是可比性不强的稀有商品
C.利用销售货物降低税收负担率仅限于那些税低利小的商业产品或者是可比性不强的稀有商品
D.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尽可能避免作为非居民纳税人,而选择作为居民纳税人,可以达到节省税金支出的目的
9.对于跨国企业在他国设立子公司,一般会被设立的所在国视为居民企业,下列不符合的情况是( )
A.履行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B.享受所在国为新设公司提供的免税期
C.享受所在国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D.履行与该国其他非居民企业一样的有限纳税义务
10.我国公司制企业适用税率一般是25%,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二、多选题(5道,共30分)
11.税务筹划的目的包括( )。
A.绝对减轻税负
B.相对减轻税负
C.纳税成本最少化
D.涉税零风险
12.税收管辖权筹划法是( )
A.减轻或消除有关国家的纳税义务
B.避免成为行使居民管辖权国家的居民
C.避免成为行使居民管辖权国家的公民
D.避免自己的所得成为行使地域管辖权国家的征税对象
13.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按照( )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作了明确界定
A.登记注册地标准
B.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
C.国际标准
D.户籍标准
14.根据世界各国税法的通常做法及我国税法的一般规定,下列关于子公司与分公司税收待遇的阐述中错误的有( )。
A.子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的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B.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其所发生的利润及亏损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人们通称的 “合并报表”
C.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成果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
D.子公司作为非居民纳税人,而分公司作为居民纳税人,两者在东道国的税收待遇上有很大差别,通常情况下,前者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后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15.进行纳税人身份的纳税筹划要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即为中国居民纳税人,从而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因此,对其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是 ( )
A.尽可能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避税地或低税区
B.尽可能将销售公司设在低税区,而实际管理机构设在高税区
C.尽可能减少某些收入与实际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
D.尽可能使某些收入与实际管理机构保持联系
三、判断题(10道,共30分)
16.根据我国税法规定, 居民纳税人对于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7.避税的目标是少缴税款、减轻税收负担,避税遵循的原则与税收筹划相同。其行为结果符合税收的立法精神
18.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允许非居民纳税人在本国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用已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抵免其向居住国应缴纳税额的部分
19.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对相关事项的安排和规划
20.自然人逃避缴纳税款,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再进行其他处罚
21.生产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考虑设立分公司,从而使外地发生的亏损在总公司冲减,以减轻总公司的负担。而当生产经营走向正轨,产品打开销路,可以盈利时,应考虑把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可以在盈利时保证能享受当地税收优惠的政策。
22.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合作各方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分别计算缴纳所得税。( )
23.居民企业和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适用 税率为25%
24.在经营期间,境外企业往往出现亏损,分公司的亏损可以抵冲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
25.子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独立纳税人,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
奥鹏,国开,广开,电大在线,各省平台,新疆一体化等平台学习
详情请咨询QQ : 3230981406或微信:aopopenfd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