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考任务1(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1.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 ( )原则。
A.本国法
B.住所地法
C.惯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
2.我国是多法域国家,存在( )个法域。
A.1
B.2
C.3
D.4
3.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
A.适用国际惯例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
A.采用反致
B.不采用反致
C.采用转致
D.采用循环反致
5.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 )。
A.夫妇财产契约的缔结,关于其方式或依据缔结契约国之法律,或依婚姻举行时婚姻当事人各自之本国法,或依婚姻继续中夫妇各自之本国法,均为有效
B.离婚依其原因发生时夫之本国法,但其原因事实非日本法亦认为离婚之原因者,法院不得为离婚之宣告
C.本人与第三人关系中,代理权的存在与范围以及代理人行使或意图行使代理权所产生的效力,应适用代理人为有关行为时其营业所所在地法
D.在任何情况下,外国的法律和法规、一个组织或法人的章程和规定,以及私人间的规定和协议,如果违反公序良俗,在意大利领土上无效
6.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
A.驳回起诉
B.适用我国法律
C.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适用一般法理
7.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 )。
A.《巴伐利亚法典》
B.《永徽律》
C.《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施行法》
8.识别的对象是( )。
A.客观事实
B.冲突规范
C.连接点
D.系属
9.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
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10.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11.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
12.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循环反致
13.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A.直接反致
B.转致
C.完全反致
D.间接反致
14.在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这一冲突规范中, 侵权行为 系( )。
A.范围
B.系属
C.连接点
D.准据法
15.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16.《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 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 ,这是一条关于( )的规定。
A.识别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保留
17.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 )的倡导下由( )政府发起召开的。
A.戴西 英国
B.阿塞尔 荷兰
C.萨维尼 德国
D.库克 美国
18.《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这一规定属于( )。
A.反致
B.公共秩序保留
C.法律规避
D.司法豁免
19.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 )的形式出现的。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惯例法
20.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 )。
A.区际冲突法的渊源只可能是国内法,而国际私法的渊源还包括国际条约等
B.区际冲突法不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而国际私法必须考虑国际因素
C.公共秩序保留在区际冲突法上的适用没有国际私法上适用广泛
D.在冲突规范结构上,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不一样
二、多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21.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
A.法国
B.奥地利
C.德国
D.意大利
22.我国哪些法律中对公共秩序保留作了规定。( )
A.《民法通则》
B.《海商法》
C.《合同法》
D.《民事诉讼法》
2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 )。
A.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
B.通过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调整
C.通过制定程序规范间接调整
D.通过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直接调整
24.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
A.法国
B.奥地利
C.德国
D.意大利
25.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 )。
A.冲突规范
B.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C.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D.涉外仲裁程序规范
26.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 )。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D.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
E.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
28.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29.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 )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0.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 )。
A.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B.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C.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D.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
3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3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 当事人规避我国( )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A.任意性
B.强制性
C.规范性
D.禁止性
33.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 )
A.《继承法》
B.《票据法》
C.《宪法》
D.《劳动法》
34.国际私法理论上赞成反致的理由包括( )。
A.一国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B.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体现了对外国主权的尊重
C.适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D.采用反致有时可以使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35.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
A.当事人提供
B.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
C.该国驻我国的是.领馆提供
D.中外法学专家提供
E.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6.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37.实践中( )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38.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
A.萨维尼
B.孟西尼
C.戴西
D.库克
39.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A.法律的区际冲突
B.法律的人际冲突
C.法律的时际冲突
D.法律行为冲突
40.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包括( )。
A.先决问题是一个独立的涉外民事关系,具有独立的诉因,当事人可以就先决问题独立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B.先决问题具有独立适用的冲突规范,有独立适用的准据法
C.先决问题适用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D.先决问题的解决对主要问题的解决具有制约作用
三、案例分析题(2道题,每题10分,共20分)
41.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42.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
问:
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
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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