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考任务2(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1.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 )
A.资本控制说
B.登记地说
C.法人国籍说
D.法人住所地说
2.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 )。
A.中国法律
B.日本法律
C.美国法律
D.菲律宾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
A.行为地法
B.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
C.船旗国法
D.船舶所在地法
4.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
A.13世纪
B.17世纪
C.18世纪
D.19世纪
5.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 )。
A.扶养人的属人法
B.被扶养人的属人法
C.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6.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
A.单一制
B.区别制
C.分割制
D.联合财产制
7.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
A.船旗国法
B.船舶所在地法
C.船舶的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
D.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的所在地法
8.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
A.一般认许制
B.特别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
D.分别认许制
9.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
A.具有美国国籍
B.具有日本国籍
C.具有中国国籍
D.不具有国籍
10.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
A.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
B.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
C.归慈善机构所有
D.归国家所有
11.我国将( )作为法人属人法。
A.法人住所地
B.法人登记地、法人主营业地
C.法人主营业地
D.法人登记地
12.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
A.巴托鲁斯
B.萨维尼
C.戴西
D.库克
13.《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 )继承制度。
A.区别制
B.分割制
C.同一制
D.共同制
14.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 )。
A.遗产所在地法
B.同一制
C.合并制
D.分割制
15.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
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16.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
A.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
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C.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
D.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 有双重或者( )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无
B.多重
C.相同
D.不同
18.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应( )。
A.具有双重国籍
B.无国籍
C.具有父之国籍
D.具有母之国籍
19.( )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A.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B.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C.杜摩兰的意思自治说
D.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20.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
A.收养成立地法
B.法院地法
C.收养人属人法
D.被收养人属人法
二、多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21.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 )。
A.适用知识产权原始国法律
B.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
C.适用行为地法律
D.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上述A、B、C
22.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A.调解必须是自愿的
B.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
C.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
D.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
23.知识产权转让适用的法律主要有( )。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与知识产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法院地法律
D.转让人住所地法律
24.中国人甲(男)于 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甲在法国提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
A.法国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
B.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
25.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 )。
A.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
B.调查取证
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D.协助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
26.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以婚姻缔结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
27.《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 )。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
C.强制许可原则
D.独立性原则
2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 )。
A.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由人民法院依有关条约或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由当事人交给我国外交机关,由外交机关通知外国法院执行
29.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 )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A.被执行人的住所地
B.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
C.与被执行人缔结合同时的合同缔结地
D.与被执行人缔结的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30.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
A.仲裁争议事项
B.仲裁地点
C.仲裁机构
D.仲裁规则
31.双国籍国民待遇 中的双国籍是指( )。
A.出版单位的国籍
B.销售单位的国籍
C.作者的国籍
D.作品的国籍
32.中国是( )等国际公约、条约或协定的缔约国。
A.《世界版权公约》
B.《商标注册条约》
C.《联合国国际货物运输公约》
D.《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33.知识产权具有( )这几种法律特征。
A.确认性
B.专有性
C.地域性
D.时间性
34.《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 )。
A.国民待遇原则
B.自动保护原则
C.独立保护原则
D.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35.依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情形是( )
A.当事人未订有仲裁协议的
B.被申请人没有到庭的
C.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的
D.执行该裁决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
36.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 )。
A.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
B.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协定
C.互惠原则
D.我国国内立法
37.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 )。
A.商事保留
B.民事保留
C.协议保留
D.互惠保留
3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 )。
A.先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取得管辖权,后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应通知当事人撤诉
B.两国法院均可受理案件
C.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予准许
D.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准许
39.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 )。
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
B.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
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40.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要审查( )。
A.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
B.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C.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D.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
三、案例分析题(2道题,每题10分,共20分)
41.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42.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 请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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